一、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人文荟萃、海纳百川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建于1952年。学校建有研究生院,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经过七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3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分别为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校目前有63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学位授权点覆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交叉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目前有11个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临床医学、社会科学总论、经济与商学)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全面参加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组织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国已成为国际工程联盟《华盛顿协议》的正式成员),目前已有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油气储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轻化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工程等19个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目前所有招生的可认证的工程专业100%通过认证。药学专业通过教育部首批药学专业认证。同时,学校不断推进国际工程教育认证(ABET)、理科国际专业认证和商科国际认证,成效显著。“化学工程与工艺”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ABET认证的专业,“化学”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中俄联合国际理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商学院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欧洲质量改进体系(EQUIS)、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与商学院毕业生协会(AMBA&BGA)商科教育认证。
学校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万余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5万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300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6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拥有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高水平创新团队11个,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学校落实教育对外开放战略,推动高质量国际交流合作走深走实。与国(境)外170余所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中法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在英国建有全球首个科技创新孔子学院,在罗马尼亚成立首家中罗共建的“华东理工大学锡比乌中欧国际商学院”。成立了费林加诺贝尔奖科学家联合研究中心、奥利弗·哈特合同与治理研究中心等2个诺奖级国际合作平台。获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0个、省部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5个、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14个、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2个。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全面实施现代化、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四化”战略,纵深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大安全“两新两大”发展布局,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多学科协同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申请条件
符合教育部、澳门教育部门关于澳门保送生的保送要求,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三、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2026年我校澳门保送生的招生计划为10名。若生源情况较好,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多录考生。
学费与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校实行学年制学费标准框架下的学分制收费制度,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华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ecust.edu.cn/)。学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7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澳门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教学语言 | 备注 |
1 | 商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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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学院 | 金融学 | 金融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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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商务分析) | 工商管理(商务分析)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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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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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学院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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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 |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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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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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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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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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学生 |
11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 风景园林(未来人居环境方向) | 风景园林(未来人居环境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学生 |
12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英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英文 | 不招收口吃、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学生 |
13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德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德语 | 不招收口吃、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学生 |
14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日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日语 | 不招收口吃、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学生 |
15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
16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17 | 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18 | 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19 | 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0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制药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1 | 药学院 | 药学 | 药学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3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4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弱、色盲、嗅觉迟钝学生 |
25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盲学生 |
26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盲学生 |
2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盲学生 |
28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
2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
30 | 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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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数学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4年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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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物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盲学生 |
33 | 物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中文 | 不招收色盲学生 |
注: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受限要求。
六、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各专业体检受限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招收培养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监督机构
本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86-21-64252688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邮政编码 |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200237)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邮政编码:201424) | |
电 话 | +86-21-64252425 | |
电 邮 | bkzsb@ecust.edu.cn | |
院校网址 | www.ecust.edu.cn | |
招生信息网站 | zsb.ecust.edu.cn | |
微信公众号 | LoveECUST(学校)/JoinECUST(本科生招办) | |
九、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26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