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2-21   访问次数:5136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精神及教育部有关规定,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除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外,我校还通过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全国联招)录取台湾学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23年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申请理科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学测成绩要求为:语文、英文均达到均标级,数学A达到前标级;申请文理兼收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A或数学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考试科目,学测成绩要求为:语文、英文、数学A或数学B均达到均标级。

3.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计划为15名(含38个专业)。若生源情况较好,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多录考生。

申请者可以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科类详见附件“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33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以及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个人兴趣特长和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在报名时《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可先在报名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  )正常报名,但最迟须在51日前办理完成并登录系统补传及填写证件信息,逾期视为放弃报名及录取资格。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

四、材料初审及面试

我校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确定面试入围名单。4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面试入围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将采取网络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22日(星期六)。面试相关安排将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公告等方式另行通知。

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须于515日至19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等情况下,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关于征集志愿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预计于7月下旬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华东理工大学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各专业体检限制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类)及体检限制》。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招收培养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6-21-64252425 传真:+86-21-64253762  电子邮箱:bkzsb@ecust.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86-21-64252907 传真:+86-21-64250735

八、监督与责任追究

1.本次招生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

2.学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待来电来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1-64252688

3.在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持虚假材料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12

 

附件:

华东理工大学2023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序号

院系名称

招收专业

专业限制

学制

1

商学院

经济学

文理兼收

4

2

商学院

金融学

文理兼收

4

3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收

4

4

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4

5

商学院

工程管理

理科

4

6

商学院

物流管理(供应链方向)

理科

4

7

商学院

工商管理

文理兼收

4

8

商学院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文理兼收

4

9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收

4

10

商学院

会计学

文理兼收

4

11

商学院

财务管理

文理兼收

4

1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文理兼收

4

13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文理兼收

4

14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文理兼收

4

15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工业设计

文理兼收

4

16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规划方向)

文理兼收

4

1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理兼收

4

18

外国语学院

德语

文理兼收

4

19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理兼收

4

20

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收

4

21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4

22

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理科

4

23

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4

24

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4

25

药学院

制药工程

理科

4

26

药学院

药学

理科

4

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科

4

28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4

29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理科

4

30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4

3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理科

4

3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

理科

4

3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理科

4

35

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4

36

数学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4

37

物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理科

4

38

物理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4

 

注: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发布的当年《招生专业(类)及体检限制》。

 


相关招生信息网址:

学生可通过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s://hxla.gatzs.com.cn/)、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查阅相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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